伊宁市政府采购中心现以公开招标方式对伊宁市环卫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文件编号: YNSZF-CG-2015-018
二、招标项目:伊宁市环卫处冬季清雪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机构名称:伊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四、采购单位:伊宁市环卫处
五、采购用途:环卫道路清雪使用
六、采购内容:一标段:滑移机 10 辆,抛雪头 5 个及附属设备;二标段: 多功能除雪车 22 辆,清雪滚刷 26 个及附属设备;三标段: 轮式装载机2 辆, 轮式平地机1 辆;四标段: 中置除冰铲2个,重型推雪板4个; 五标段: 吹雪板2个 及耗材一批。(产品具体种类、标段、参数要求、数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七、投标供应商条件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资质的相关规定;
2 、 标四、标五段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标一、标二、标三段标段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0 万以上(含 1000 万元)。
3 、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 ;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供年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要求投标人具有上述产品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上述证照全部提供原件或公证件);
4 、提供 货物制造商或拥有货物制造商正式授权的代理商的正式授权证明原件;
5 、 投标企业营业执照所在地检察机关或伊宁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自签发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同时提交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6 、 投标人在疆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该机构相关资料,本地企业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疆外企业需提供与本地企业签订的售后服务协议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文件取得方式及标书款缴纳:
1 、投标供应商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