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受 江苏省大港中等专业学校的委托,就江苏省大港中等专业学校器械设备采购一事进行 公开招标 ,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活动。
一、采购项目内容
1 、项目名称:江苏省大港中等专业学校器械设备采购
2 、项目编号:JSDG20150420002
3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内。
4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内容: 汽车起重机(1台)、装载机(1台) ;详细规格参数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最高限价约 39.2 万元人民币。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书按无效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合格的投标人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及不良记录的声明函;
3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 、本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
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报名时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装订成册一份):
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投标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四、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
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汇入帐户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连云港市分行兴隆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100723495820016666;
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5 年5月 20 日16:00前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开标前办理好,并至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开具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 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开标现场,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五、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货到验收合格付款总价的90%,12个月后付款总价的10%。
六、评标办法
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果出现服务、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并依此类推。
七、获取采购文件地点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西路46-4号12楼)
时间:2015年5月14日-2015年5月18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日除外)
八、报价资料要求及递交方式
报价资料要求:正本1本,副本2本,统一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等可替换方式装订,否者视为无效投标。
递交方式及地点:专人送达至 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一号连云区政府会议室( B203 室) 。
九、其他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
联 系 人:葛洋 电话:0518-85110823 18861339065
代理机构: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5 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