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山西汾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运销公司装载机采购招标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汾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因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潜在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故发布再次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
设备
装载机台5装载机电子秤(最新款,要中文操作界面,可以每斗计量和小计也要每次总计)、斗容量4M3带齿、带空调
2.2交货地点:使用单位
2.3交货期:1个月(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若为代理商者需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书)。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质的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1针对此项目的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3.2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证明;
3.3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4产品资质证明文件:(针对本项目情况提供必要的资质证明文件,如:生产许可证、煤安证、防爆证、3C认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等);
3.5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6近三年相关的销售业绩证明。(附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3.7提供由检察院开具的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6月2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50号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4层项目一部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