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昭通卷烟厂2015年装载机、洗地车、高空作业车、升降平台维护保养项目(二次招标)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昭通卷烟厂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昭通卷烟厂2015年装载机、洗地车、高空作业车、升降平台维护保养项目(二次招标)
2.2 招标编号:ITC-YN-15-120420
2.3 建设地点:红塔集团昭通卷烟厂。
2.4 招标范围:昭通卷烟厂2015年装载机、洗地车、高空作业车、升降平台维护保养招标,该项目包括:1.对动力车间煤场在用的两台装载机(型号分别为:CLG856;CLG842),一辆高空作业车(型号:XZJ5053JGK)进行维护保养及故障维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2.对各生产车间正常使用的9部升降检修工作平台,按工作时间及使用周期需进行维保、维修;保证其设备的正常运行。3.对卷包、制丝车间现使用的8台洗地车的年度二次常规保养及故障维修;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 服务周期:2015年及2016年的装载机、洗地车、高空作业车、升降平台维护保养。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相关内容;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 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 (2012-2014年) 的财务报表(企业营业执照取得时间未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
3.4 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提供近期银行资信证明。
3.5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3.6 其他要求: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明文件(适用于省外企业)。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接受传真、电子邮件远程报名方式,如邮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我方在收到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