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再生建材示范基地及收运体系建设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衡发改备案〔2015〕 41号),该试点项目的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衡阳市金岭环保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湖南锦鑫瀚邦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该示范项目的设备、清运车辆进行招标采购,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 衡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再生建材示范基地及收运体系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东阳渡镇东风村及相关收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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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总概算:总投资8516.94万元,其中设备估算价为3602万元 (本次设备招标约 2600 万元) 。
四、本次招标范围
1 、建筑废弃物固定式处理生产线一条(100TPH);
2 、建筑废弃物移动式处理设备一套(120TPH,含轮胎式破碎站、筛分站各一套);
3 、清运车辆(渣土车、装载机、挖掘机、洒水车等);
设备、清运车辆名称、规格、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当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万元);
3 、投标人应具备国内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用户使用业绩及用户使用报告(要求:固定式生产线,年设计处理规模30万吨以上,附供货合同、用户使用报告扫描件,提供用户地址及联系方式);
4 、清运车辆为知名品牌;
5 、本项目可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人负责机械、电气、自动化等设备的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工作;
六、履约保证金
要求投标人按中标价的10%提供履约担保。
七、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叁 拾万元整
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
开户行:建设银行衡阳市华新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