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北林区政府采购中心按照北林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 绥化市北林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环卫设备采购及服务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BC[2015]057
二、项目名称: 绥化市北林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环卫设备采购及服务
三、预算资金: 1 包 100 万元; 2 包 54 万元; 3 包 60 万元; 4 包 142.5 万元; 5 包 142.5 万元; 6 包 114 万元; 7 包 143.26 万元; 8 包 145.238 万元; 9 包 115.544 万元。
四、招标内容: 1 包(自卸车 8 台) ; 2 包(装载机 9 台) 3 包(装载机 12 台); 4 包(压缩车 5 台); 5 包(压缩车 5 台); 6 包(压缩车 4 台); 7 包(垃圾箱 988 个); 8 包(垃圾箱 1010 个); 9 包(垃圾箱 808 个)。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五、 交货时间:所有车辆合同签订后 30 个工作日内 ,垃圾箱合同签订后 50 日内
六、 交货地点: 绥化市北林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13个乡镇的21个村
七、、潜在供应商报名要求:
1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
3、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相关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满足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或经营能力,售后服务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的国内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
4、投标人所投压缩车辆需提供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环境保护部关于达到排放要求的型式核准证书,须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免征车辆购置税;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九、招标文件的询问与质疑:
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某些条款不理解、有疑问或存在异议,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并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
(一)询问受理:
项目经办人 李海军 电话 0455-8315256
(二)质疑受理:
质疑人将质疑书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中心,质疑书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中心时间为供应商提出质疑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质疑书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的质疑为无效质疑。
质疑受理人:李海军 0455-8315256
十、资格审查:
在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只做存档备查,与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相一致,并在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复印件不盖公章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十一、 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地点:
1 、时间:自
2 、手续: 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销商须提供 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有效授权书 ,以上材料除法人授权委托书、 厂家针对本项目 授权书 需原件外,其他材料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 招标文件每份100元,售后一概不退。
4 、地点:绥化市北林区政府采购中心!!绥化市北二西路49号、北林区政府院内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 1 月13 日 9:00 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三 、开标地点:绥化市北林区财政局四楼会议室(政府采购招标大厅)
十四、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50 , 000 元
必须以投标企业名义用银行汇款方式缴纳保证金,请户,采购中心以银行出具的纸质回单日期即银行转讫章日期为实际到账日期,否则投标无效。
单位名称: 绥化市北林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财政收付中心
开户银行: 绥化工行中兴大街分理处
账 号: 091203420926405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