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1.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受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为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城市管理局除雪车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通过媒体发出招标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招标内容:大型多功能除雪车5台;小型撒布机(含皮卡车)2台;五十铃小货车用融雪剂撒布机(不含车辆)1台;融雪剂传送带1部;装载机用除雪滚刷(不含装载机)2部,装载机用除雪铲(不含装载机)2部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
备注: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非进口产品,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
备注:
(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以上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采购预算:522.5万元人民币。(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交货及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
7.招标人以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该项目费用。
8.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2016年1月15日-2016年1月21日北京时间每天8:30至17:00,在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发售(公休日、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