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会员商务室,获取招投标信息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2016年度广州市政府采购印刷定点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Z2016-017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各有关供应商:
我中心就2016年3月14日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修改和补充。
一、更正事项、内容
(1)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二)项修改为“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以证书经营范围下的有效期限为准)”。
(2)第二章《采购人需求》第二项“基本要求”增加一点“★投标人需承诺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其《印刷经营许可证》必须合法有效”。
(3)招标文件第24页,投标文件初审的《初审表》中,“资格性审查”第二项修改为“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以证书经营范围下的有效期限为准)”。
(4)招标文件第36页,《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中“实质性响应条款”增加一条“★投标人需承诺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其《印刷经营许可证》必须合法有效”。
登录会员商务室,获取招投标信息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