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武县万水乡公租房改造工程已由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招核(2017)14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临武县万水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武县万水乡公租房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临武县万水乡政府院内
2.3规模:该项目主要对36 套公租房进行改造,面积约1171.37平方米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符合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有关规定
2.7招标范围:改造内容包括装饰装修、水电安装部分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在投标及整个施工过程不得更换。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需现场踏勘,由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投标企业法人现场踏勘并出具加盖业主公章的现场踏勘证明后方可参加报名。
3.6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企业法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通过。投标单位自行在检察机关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好。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郴建发(2017)3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24小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5月2日上午09:30-12:00,下午14:00-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需是拟任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