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册亨县洛艾水库工程施工已由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黔西南州水务局州发改发〔2016〕17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册亨县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洛艾水库位于册亨县丫他镇洛省村境内,所在河流洛艾沟为珠江流域南盘江水系一级支流板其河的支流,坝址距册亨县城约35km。工程任务是农业灌溉和农村人畜供水。水库总库容145.3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843.00m,相应库容121.9立方米。建设内容主要由枢纽工程建筑物和输水工程建筑物组成。水库大坝为堆石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846.00m,最大坝高45.00m,坝顶净宽5.00m,坝顶长约158m。
2.2项目总投资:11215万元,本标段投资:7506.52万元。
2.3建设地点:册亨县丫他镇洛省村境内。
2.4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均包括建筑工程、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水保工程、环保工程等(大坝安全监测及水情自动测报工程除外)。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与本次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其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须满足《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4投标人必须是“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公示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