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项目塔洋镇里文村委会排沟村防洪楼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已由琼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审批[2017]114号文批准建设,采购人为琼海市塔洋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镇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国内合格供应商参加塔洋镇里文村委会排沟村防洪楼工程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JKZB-HN-101
2.2建设地点:琼海市塔洋镇
2.3工期:30日历天。
2.4建设规模与内容:新建楼层数为3层的防洪楼1栋,总建筑面积313.11㎡,框架结构。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等。
2.5招标范围: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事宜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期2017年连续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7、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2017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