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杞县范庄棚户区改造关联道路(华富路)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杞县范庄(马头)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杞县范庄棚户区改造关联道路(华富路)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HNLDZB-20180202
2.3、投资总额:约2800万
2.4、建设地点:杞县城郊乡范庄村北
2.5、建设规模:全长1021.93米,占地面积38.3224亩
2.6、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含道路、交通、排水、电力管沟、绿化、等工程的施工)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2.7、计划工期:施工标段:180日历天
监理标段:随施工工期
2.8、工程质量:合格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施工标段1个标段,监理标段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施工标段:杞县范庄棚户区改造关联道路(华富路)建设项目施工;
监理标段:杞县范庄棚户区改造关联道路(华富路)建设项目监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按照规定需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投标人及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已完成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类似业绩,须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合同须有甲乙双方骑缝章),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预算员、施工员、资料员应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1月以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2、监理标段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