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以计划编号201802050002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XZC2018-G2-14643-JGJD
建设地点:广西柳州市鸡喇路1号
建设规模:综合管理用房1座,生态停车位7个,破路恢复约300平方米,污水管道50米,污水检查井3座,污水处理站1座(包括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脱氯池等,污水处理量500m3/d)。
合同估算价:约199万元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设计单位: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