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公安消防大队指挥大厅配套建设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招标人为南召县公安消防大队,现委托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南召县公安消防大队指挥大厅配套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NZZ180311131017。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内容:指挥大厅装修及配套设备采购,招标人采购预算价为63.2万元;
2.2、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后30日内供货完毕(含安装调试);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应含本次采购内容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相关内
3.3、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