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宝丰县人民路东段西段两侧城市设计及更新设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规划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宝丰县人民路东段西段两侧城市设计及更新设计项目
2.2采购编号:BFZC2018-CG-24
2.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预算资金约80.45万元。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定及规范要求
2.7设计周期:1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以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或具备高级工程师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
3.5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6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