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中山纪念堂管理处的委托,对 2018年中山纪念堂市级公园花境、花带布置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803-100760-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中山纪念堂市级公园花境、花带布置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 2018年中山纪念堂市级公园花境、花带布置(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2、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上述第3)-5)项如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2.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样本格式可参阅“穗财采〔2012〕275号文”相关内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报名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或其他组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