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设备(汽车吊、自卸吊、升降车、叉车)维修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 招标地区 | 河南南阳 |
招标类型 | 招标公告 | 工程类型 | 起重机械 |
招标单位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 | 截止时间 | 2021-03-01 |
起重设备(汽车吊、自卸吊、升降车、叉车)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起重设备(汽车吊、自卸吊、升降车、叉车)维修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维修资金来自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2021年成本,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因第一次公开招标投标厂家不足三家流标,现对起重设备(汽车吊、自卸吊、升降车、叉车)维修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起重设备(汽车吊、自卸吊、升降车、叉车)维修 2.2服务地点:河南油田分公司生产区域 2.3项目内容:起重设备(汽车吊、自卸吊、升降车、叉车)的检维修。 2.4项目费用:万元(含13%增值税) 2.5服务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6资质要求:一类汽车维修资质,各类起重设备(汽车吊、自卸吊、升降车、叉车)设备维修专业资质、具备办理河南油田市场准入的经营、诚信、HSE、专业资格。 2.7质量及质保期要求:维修保养质量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维修后设备正常运转,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除招标人人为操作原因外,投标人负责免费返修。 2.8合同付款方式:无预付款,验收合格后约定期限内支付90%合同价款,余10%合同价款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按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 3.2与投标有关的装备及设备状况说明、各种起重设备(汽车吊、自卸吊、升降车、叉车)设备维修所需要的特种资质许可证件。 3.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项目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需具备独立履行项目的能力,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