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公路管理站2021年度摊铺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WKSQ20210513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
一、招标条件本贾汪区公路管理站2021年度摊铺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70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公路管理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一台设备采购9.5米摊铺机,含制造、运输、安装技术指导、调试、检测、培训、税费、利润、质保期内维修及保养等费用,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贾汪区公路管理站2021年度摊铺机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贾汪区公路管理站2021年度摊铺机采购项目:
(一)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20年12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代理供应商,如是代理供应商投标必须提供所投摊铺机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个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供应商);
7.经销商投标须有所投产品的原生产厂商质量承诺函原件。
8.需提供授权委托人本单位缴纳的连续近6个月社会保险参保明细证明(须由企业注册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并盖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招标申请均将被拒绝。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招标申请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1-05-28 08:30到2021-06-03 17:30
获取方式:邮箱报名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1-06-17 14: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1-06-17 14:30
开标地点:徐州市贾汪区老矿街道办事处行政办公北区B楼(教育局楼)会议室。
七、其他项目概况
贾汪区公路管理站2021年度摊铺机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1年06月17日14:3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贾汪区公路管理站2021年度摊铺机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ZWKSQ202105133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2700000.00元。
(四)主要内容:一台设备采购9.5米摊铺机,含制造、运输、安装技术指导、调试、检测、培训、税费、利润、质保期内维修及保养等费用,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五)供货及安装周期:30日历天。
(六)交货地点:徐州市贾汪区境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20年12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代理供应商,如是代理供应商投标必须提供所投摊铺机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个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供应商);
7.经销商投标须有所投产品的原生产厂商质量承诺函原件。
8.需提供授权委托人本单位缴纳的连续近6个月社会保险参保明细证明(须由企业注册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并盖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招标申请均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