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洒水抑尘车、高压清洗车 车辆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招标编号 | | 招标地区 | 山东-菏泽 |
招标类型 | 招标预告 | 工程类型 | 环卫机械 |
招标单位 |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 | 截止时间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采购计划要求,山东艺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就其所需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洒水抑尘车、高压清洗车车辆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项目预算约160万元,现就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与社会各界的意见。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项目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洒水抑尘车、高压清洗车车辆采购项目,采购限价16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合格,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质量符合国际、国家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质量要求:合格;
(2)安全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
(3)技术规格:见附件;
(4)物理特性: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满足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等。
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政府采购的节能、环保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按甲方指定时间、地点如期完工;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服务标准: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相关规定要求组织验收合格;
(2)服务期限:满足采购人要求;
(3)服务效率:满足采购人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相关验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