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资源再利用基地-电动平衡重叉车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
招标编号 | | 招标地区 | 浙江-湖州 |
招标类型 | 招标公告 | 工程类型 | 工业车辆 |
招标单位 | 浙江莱硕科技有限公司 | 截止时间 | |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长兴县资源再利用基地-电动平衡重叉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兴县资源再利用基地-电动平衡重叉车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33万元
三、采购项目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四、简要项目内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
数量(台)
综合单价(万元/台)
项目预算(万元)
交货期
长兴县资源再利用基地-电动平衡重叉车设备采购项目
3
11
33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合格并交付使用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4、供应商若非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则须是所投叉车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或具有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须为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