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宽城区环境卫生保洁运输管理中心北环城路垃圾转运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 | 招标地区 | 吉林-长春 |
招标类型 | 招标公告 | 工程类型 | 环卫机械 |
招标单位 | 长春市宽城区环境卫生保洁运输管理中心 | 截止时间 | 2023-11-2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JL-C-2023-074。
项目名称:宽城区环境卫生保洁运输管理中心北环城路垃圾转运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6.3272万元。
最高限价:76.3272万元。
采购需求:宽城区环境卫生保洁运输管理中心北环城路垃圾转运站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投标申请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