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工程车服务采购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 | | 招标地区 | 安徽-淮北 |
招标类型 | 招标公告 | 工程类型 | 挖掘机械 |
招标单位 | 淮北矿业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截止时间 | 2025-05-12 |
淮北矿业供应链科技工程车服务采购公告(二次)
一、项目编号:GYL-2025-WLFWCG-SH-010
二、采购人:淮北矿业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面向“聚能物流云平台”注册用户开展的物流服务采购活动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车型 服务地点 年度预估费用
1 5吨铲车 中利(涣城)煤场、张清庄灰场 100万元
2 30吨及以上自卸车
3 80型挖掘机
4 220-230型挖掘机
2.服务内容以实际需求为准,并不承诺均衡作业。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成交后估算值发生变化为由向采购人提出涨价、索赔等要求。
3.本物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期限为壹年,如因市场或生产等因素影响合同履行的,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因合同终止向采购人提出索赔。
4.服务费用为作业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油、人工、各类保险、进出场、矿(厂)场地费、税金等费用。各响应供应商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工程车辆服务过程中的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合同期内价格固定不变。
5.因环保等其他因素导致拟发运厂点未作业,导致任务未完成,采购人不承担责任,成交供应商提前做好预案,并承担相应责任。
6.响应供应商应现场查勘现场作业实际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计划量的完成。
六、响应供应商及车辆要求
1.响应供应商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响应供应商在近二年内(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向前追溯)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黑名单,并提供信用信息报告。
3.响应供应商在近二年内(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向前追溯)未与委托单位和采购人在业务合作中发生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虚假举报等违规违约及其他损害淮北矿业集团合法权益的行为。
4.响应供应商所投车辆必须是合法的运营车辆,车型为5吨铲车2辆、30吨以上自卸车、80型挖掘机、220-230型挖掘机至少各1辆,车况良好,均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关于工程车辆的相关规定,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保证对所投车辆具有完全调度、支配权,能够完全适应委托方作业计划,不得更改委托方下达的运输计划及时间要求。响应供应商需保证提供7*24小时服务(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得影响委托方正常生产。委托方用车前提前联系,成交供应商按指定时间派车。
5.所有服务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道路、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用车单位、装卸货单位等相关规定。如遇特殊时段或特殊天气按当期政府或相关单位下发的规定执行,以上规定如有冲突按最高标准执行。
6.车辆和从业人员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伤害险、第三方责任险、车辆交强险,车辆、人员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关于工程车辆、司驾人员的相关规定,司驾人员须具备驾驶吊车的特种车辆操作证或相应驾驶证,能够承担吊装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人身安全、车辆、货物损毁等风险。
7.如在物流服务采购及业务实施过程中发现响应供应商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虚结运费、威胁恐吓或言语阻挠其他响应供应商参与的,全额扣除响应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造成损失的按照企业实际损失从应付费用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追偿,违规供应商纳入“黑名单”管理,五年内不得参与“聚能物流云平台”物流服务采购活动,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