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集团权属企业(蓬莱矿业、鑫汇公司)挖掘机(十二)采购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 | 招标地区 | 山东-烟台 |
| 招标类型 | 招标公告 | 工程类型 | 挖掘机械 |
| 招标单位 | 山东黄金集团蓬莱矿业有限公司 | 截止时间 | 2026-04-08 |
一.招标条件
山东黄金集团权属企业(蓬莱矿业、鑫汇公司)挖掘机(十二)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黄金集团蓬莱矿业有限公司、山东黄金矿业(鑫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山东黄金集团权属企业(蓬莱矿业、鑫汇公司)挖掘机(十二)采购。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挖掘机,具体要求、交货期、供货范围及参数等详见招标文件。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两个标包,允许兼投兼中。A包:蓬莱矿业,B包:鑫汇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单位股权结构证明(可登录“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选取相应内容截图证明,方式不限)。
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以来)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需提供:
①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信用中国”网站,选择“信息公示”,在“热门信息”中选择“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③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年内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选择“刑事案件”,在“案由”中选择“行贿罪”查询,输入单位名称查询)。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社保的完税证明,参保人数为0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无“被判处串通投标行为”处罚的承诺书》,存在“被判处串通投标行为”处罚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